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41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生源逐年递增的具体情况,现就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大专调整专业》实施办法如下:
一、已录取的普考生报考我院相关专业,同时对所报专业有着极大兴趣和专长的考生,但因计划限制未能正常录取,可提前与招就处相关人员电话联系并说明原因。招就处可根据实际情况做好相应的报考信息记录和调整专业记录,待录取报到军训结束五日内或第二学期开学调整后到招就处领取“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新生调整专业申请表”,经逐级审批签字后统一办理。
二、对口高考的考生在完成各项报考手续及履行考试程序,经正式录取入学或第二学期开学两周内到招就处领取“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新生调整专业申请表”,根据专业兴趣和专长在报考专业类别之内经逐级审批同意后调整专业。
三、对已录取的普考生在正常报到的考生经军训结束五日内或第二学期开学调整专业,由本人到招就处领取“呼伦 贝尔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新生调整专业申请表”,经逐级审批后统一办理调整专业手续。
四、班额在15人以内的专业,原则上不同意转出。
五、超50人的班级不同意转入。
六、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专业不允许调整专业。
招就处按调整专业“申改表”人数、专业、对口类别及各系的具体情况汇总呈报主管院长,院长审批后一次性调整完毕,对逾期者不予办理。
请各系(处)严格按《高职大专调整专业》实施办法贯彻执行。
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